吉林銀行——法人商用房按揭貸款
貸款用途:
用于借款人購置自營商業用房或自用辦公用房。
借款人基本條件:
1.借款人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的企(事)業法人,經營管理制度健全,財務狀況良好;
2.有貸款證(卡),并在工行開立基本帳戶或一般帳戶;
3.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;
4.有購買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的合同或協議;
5.所購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價格合理;
6.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貸款期限和利率:
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。
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。
注:本頁面提供信息僅供參考,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,最終解釋權屬吉林銀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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